為更好地做好我校留學基金委項目,現就2025年我校相關項目推薦人員選拔工作預通知如下:
本次預通知項目包含我校亞熱帶森林培育國家重點實驗室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鄉村振興人才培養項目,及與俄烏高校國際合作人才培養項目。為意向報名師生更充分地準備,此次通知參照往年的要求提前發布,各項目實際具體要求以留學基金委后續通知為準。
一、項目信息
(一)亞熱帶森林培育國家重點實驗室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本項目年度選派7位學生國家公派前往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阿爾伯塔大學、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盧布林生命科學大學、芬蘭赫爾辛基大學、英國里丁大學、意大利圖西亞大學。具體選派類別和規模如下:
項目名稱 |
留學國別 |
留學單位 |
可選派留學專業 |
留學身份 及期限 |
資助范圍 |
年度選派規模(人/年) |
亞熱帶森林培育國家重點實驗室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
加拿大;波蘭;芬蘭;英國;意大利 |
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華沙生命科學大學;赫爾辛基大學;里丁大學;盧布林生命科學大學;圖西亞大學;阿爾伯塔大學;土爾庫大學 |
林木遺傳育種;森林培育學;森林保護學;森林經理學;野生動植物保護與利用;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攻讀博士研究生 (36–48個月) |
一次性往返旅費、獎學金生活費 |
4 |
聯合培養博士 (6–24個月) |
一次性往返旅費、獎學金生活費 |
3 |
(二)亞熱帶森林培育鄉村振興人才培養項目
本項目年度選派7位師生國家公派前往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阿爾伯塔大學、芬蘭赫爾辛基大學、芬蘭土爾庫大學。 具體選派類別和規模如下:
項目名稱 |
留學國別 |
留學單位 |
可選派留學專業 |
留學身份 及期限 |
資助范圍 |
年度選派規模(人/年) |
亞熱帶森林培育鄉村振興人才培養項目 |
加拿大;芬蘭 |
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阿爾伯塔大學、芬蘭赫爾辛基大學、芬蘭土爾庫大學 |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森林經理學;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植物營養學;野生動植物保護與利用;森林保護學;林木遺傳育種學 |
訪問學者 (3–12個月) |
一次性往返旅費、獎學金生活費 |
3 |
聯合培養碩士 (3–12個月) |
一次性往返旅費、獎學金生活費 |
4 |
(三)與俄烏高校國際合作人才培養項目
本年度將選派30位師生國家公派前往俄羅斯圣彼得堡國立農業大學、俄羅斯國立農業大學、俄羅斯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學訪學或留學。具體選派類別和規模如下:
項目名稱 |
留學國別 |
留學單位 |
留學身份及期限 |
資助范圍 |
年度選派規模(人/年) |
與俄烏高校國際合作人才培養項目 |
俄羅斯 |
彼得大帝圣彼得堡理工大學、圣彼得堡國立農業大學、俄羅斯國立農業大學 |
訪問學者 (3-12個月) |
一次性往返旅費、獎學金生活費 |
5 |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6-60個月,可含一年語言預科) |
一次性往返旅費、獎學金生活費、學費 |
7 |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10-36個月,可含一年語言預科) |
13 |
本科插班生(6個月) |
一次性往返旅費、獎學金生活費 |
10 |
二、選派對象及條件
人選應符合當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符合當年各項目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類別條件如下:
(一)訪問學者:須為我校正式工作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本科畢業后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
(二)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準。須為我校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包括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屆本科畢業生(與俄烏高校國際合作人才培養項目只限碩士研究生)。在讀碩士研究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年齡不超過35歲。
(三)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須為我校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
(四)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須為我校全日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在讀一年級碩士研究生,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并在各方面表現突出;核心課程應在優良以上。年齡不超過35周歲。
(五)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須為我校全日制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
(六)本科插班生:須為項目單位全日制在讀二年級(含)以上計劃內統招生,品學兼優,專業同年級排名30%,無不及格科目。
三、各項目具體要求
(一)亞熱帶森林培育國家重點實驗室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2025年項目實施辦法及人員申報相關材料詳見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建議報名人員按類別要求提前準備,線上申報時須完整提供。外方邀請函/錄取信及語言合格證明為校內推薦重要參考依據,建議報名人員提前做好準備。
(二)亞熱帶森林培育鄉村振興人才培養項目重點選派人員以林學學科為主。有意向人員通過學院報名后,林生院組織評審,無需再參加學校評審。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申請人在申請時應具有意向性工作單位。
人員申報相關材料可參考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78,新項目最終推薦人員將按照當年通知遴選,有意向報名人員可按類別要求提前準備,線上申報時須完整提供。外方邀請函/錄取信及語言合格證明為校內推薦重要參考依據,建議報名人員提前做好準備。
(三)與俄烏高校國際合作人才培養項目報名人員可根據附件1了解各學校及專業,填寫報名志愿。赴俄高校攻讀學位,原則上需使用俄語,俄語不達標者需參加留學基金委語言培訓,通過后赴俄攻讀俄語語言預科,預科測試達標后方可開始學位學習。
人員申報相關材料詳見可參考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32,新項目最終推薦人員將按照當年通知遴選,有意向報名人員可按類別要求提前準備,線上申報時須完整提供。
(四)原則上,每位申請人只能申請一個項目。
四、其他說明
(一)留學期限
留學期限應根據擬留學單位學制、外方錄取通知(或正式邀請信)中列明的留學時間確定。個人申報的資助期限應不超過留學期限(一般與留學期限一致)。具體留學期限及資助期限在錄取時確定,以錄取文件為準。
(二)資助資格期限
2025年獲資助人員資助資格保留至2026年底。資助內容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是指用于資助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在外學習生活的經費,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板凳費(bench 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俄烏高校國際合作人才培養項目攻讀學位人員可資助學費。其余項目原則上需外方免除學費,方可獲得相應獎學金。
(三)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 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 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 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 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因疫情原因已辦理放棄公派留學資格的除外)。
5. 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后服務尚不滿兩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五、申請時間及流程:
本年度,我校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及與俄烏高校國際合作人才培養項目分兩批選拔推薦:
第一批:2024年12月—2025年3月,校內選拔、評審、推薦,2025年3月留學基金委線上申報,經留學基金委評審于5月左右公布最終資助名單。
第二批:2025年6月—2025年9月,開展校內選拔、評審、推薦,2025年9月留學基金委線上申報,經留學基金委評審于11月左右公布最終資助名單。第二批我校選拔名額將結合年度選派名額和第一批資助名額決定。
鄉村振興人才培養項目選拔流程:2024年12月—2025年4月,校內選拔、評審、推薦,2025年4月留學基金委線上申報,經留學基金委評審于6月左右公布最終資助名單。該項目報名、選拔及評審由林生院統籌安排,原則上參照該通知執行。
請各學院(部)組織有意向師生申請報名(申請表見附件4),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組織學院評審考核,予以推薦。
各學院(部)于2025年2月20日13點前匯總2025年第一批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及與俄烏高校國際合作人才培養項目報名人員信息(附件2),組織完成學院(部)專家評審(附件3)。國際處將根據學院(部)評審意見,組織校內專家評審、學校綜合考評,公布校內選派人員名單。校內初選結果公示后,將統一指導申請人于2025年3月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六、學院(部)材料提交及說明
請各學院(部)按照本通知認真組織師生申報及評審。
(一) 所需提交的紙質材料及要求如下:
1.各申請人的“教師出國(境)訪學申請表”/“學生留學申請表”(附件4):原件1份,復印件6份,若每份超過一面,請雙面打/復印;本科插班生及碩士研究生申請表每份請控制于兩面(即一張紙)以內,博士研究生及教師申請表每份請控制于四面(即兩張紙)以內。
2.各申請人的“學院(部)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附件3):請學院(部)根據申請人相關專業組織同一領域專家完成學院(部)專家評審,推薦排序,并形成200-500字專家組評語;原件1份,復印件6份,若超過一面,請雙面用紙。
3.申請創新項目的人員需附上外方錄取通知/邀請信及語言合格證明。
(二) 需提交的電子材料及要求如下:
4.學院2025年留學基金委項目報名匯總(附件2):請學院(部)按推薦順序排序。
5.學院(部)推薦人選評審意見表內的專家組評語匯總(附件5):所有推薦人選的《學院(部)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內的專家組評語請統一匯總于一個word文檔。
(三) 提交時間:
各學院(部)請于2025年2月20日13點前將紙質材料交至行政樓130,將電子材料以“XX學院(部)2025年留學基金委項目報名匯總”為標題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申請過程中如有任何疑問,請及時咨詢國際處。
聯系人:石老師、葛老師
咨詢電話:63740038/9298038
附件:1. 浙江農林大學俄烏項目高校及專業一覽表(暫定)
2. 學院2025年留學基金委項目報名匯總
3. 浙江農林大學學院(部)評審表
4. 教師出國(境)訪學申請表、學生留學申請表
5. 學院評審專家組評語匯總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24年12月20日